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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一高有个传说,将写满一百遍自己名字的笔送给喜欢的人,就会被对方记住。]
[那个时候,大家都很喜欢你,而你总是很忙,对谁都没放在心上。]
[所以同学们就偷偷写你的名字,写完把笔送给你,想让你至少记得,高中有那么个人。]
[可惜,你谁都没记住。]
年少时的爱意纯粹而简单。
不求开花结果,只要记住就好。
在她的青春里,有一个名字就好。
沈知夏怔住了。
怎么形容她的高中呢,书山题海,堆叠如山的稿件。
没有漂亮的衣服,也没有空交集,有的只是无止境地赚钱,赚钱,赚钱。
连哭都没时间。
她还记得高三的某天,晚自习结束后,她是最后一个离开的。
关掉教室灯以后,整栋楼黑漆漆的,连天空都没有一颗星星。
从来不怕黑的她,忽然觉得特别害怕。
她看不到未来,也看不到苦难什么时候结束,在回家的路上,她迎风流泪。
这是她仅有可以时间了。
原来,在自己最窘迫的青春,也曾经有那么多人向往着她。
沈知夏的眼圈一点点红了,她又想起件事,开口问道:
[我突然想起,后来有天我抽屉的笔都不见了,又是为什么]
[或许是哪个好心人把笔捐给学弟学妹了吧。]
陆笙低垂眼睫,鸦羽似的长睫遮住了他的眼睛,也遮住了所有外泄的情绪。
他自认为自己算得上天才。
可在沈知夏身边,他只有无尽的自卑。
沈知夏并不知道身边的人在想什么,有些不好意思地开口:
[陆笙,能不能麻烦你把电脑拿过来。]
[这个故事很好,我怕忘记,想记在素材库里,以后有机会用。]
陆笙看向沈知夏,她的眼睛干干净净,只有眼角还是红的。
很可爱,也很气人。
[可以。]他叹了口气,打开电脑一字一句地如实记录,
[我骗了你。]
[不是好心人捐给学弟学妹,是我送的。]
[我自私卑劣,我不想你记住他们,只想你记住我。]
[因为,我喜欢你。]
他不知道沈知夏的以后有多远。
可他已经快要藏不住了......
京城医院,安静躺在病床上,原本苍白的脸因为过敏,泛起不正常的红。
她泪眼婆娑地对顾铭说:[顾铭,你去找知夏吧。]
[我没关系的,虽然春节没有护工,但我可以自己照顾自己的......]
顾铭看着安静楚楚可怜的模样怎么也狠不下心。
于是又一次推迟了去柳城的时间。
认识沈知夏的发小孙诚打来电话约两人吃饭,得知沈知夏回柳城后,大为震惊:
[啊她跟你吵架跑回柳城了]
[这怎么可能,沈知夏都做了你多少年舔狗了,你确定不是开玩笑]
[哦~我懂了,估计是等你哄她呢。]
[啧,真羡慕你有个那么爱你的女人。]
所有人都知道沈知夏有多么崇拜顾铭。
所以,她绝不可能离开自己。
挂断电话后,顾铭一遍又一遍,不断对自己重复道,终于再次恢复平静。
只是,夜深人静,独守空房。
顾铭躺在属于他和沈知夏的大床上,看见床头夹着的发丝,怎么都睡不着。
一个月了,沈知夏的味道还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