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4章
皮尺圈住莱默尔脖颈时,老雌虫评价:“太瘦了,你皮肤透,颈部血管都看得见,注意休息哎。”
“谢谢。”莱默尔诚恳地看着老雌虫。
很久没有能让他百分百相信的关心话语了,这是第一句他愿意信的。
“有礼貌的孩子总不会吃亏。”老雌虫和蔼地接受了谢意。
参孙请这位老先生给他和莱默尔各制作一套衣服,表示的意味很明显,不久的舞会参孙大概率要带莱默尔出席。
老设计师一辈子服务贵族,能做到面上不动声色,其实他心里惊讶的很。
他看莱默尔的眼线狭长,应是美色兰人,塞万提斯家的下任族长带一个未婚俘虏去参加舞会,未免有些自降身份。
本着观察的想法,他开始暗暗留意莱默尔。
“米色,或者红色,看看哪种布料更合适你。”老雌虫带莱默尔到昂贵面料的收藏间,让莱默尔亲手碰了碰两种料子。
参孙看到红色眉角就有点兴奋,估计是在想自己的发色能被莱默尔穿在身上是什么感觉。
可惜老雌虫摇摇头把红布放回去了:“彩云易散琉璃脆,你有薄相,不能张扬,细细呵护着才长在,就用米色吧。”
参孙感到非常遗憾,凑上去问情侣装的可行性,老雌虫失笑:“用‘情侣’袖扣吧,好不好?你们年轻人的想法我实在很难懂啊。”
你俩风格天差地别,怎么用同一种颜色和形式?
“强我所难。”他幽默地说,看向这两个人。
参孙的反应是摊手,而莱默尔轻怔地避开了他调侃的视线。
老雌虫终于感到吃惊。
这个雄虫是如此精致矛盾的一拢酒雾,恐怕一烧就没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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派对上,没有看见莱默尔的洛瑞神游天外。
莱默尔对他说过,会找办法不出席,只要洛瑞去到他房间他们就能继续偷情。
洛瑞都记着呢。
不知什么缘故,参孙宣布了开场就匆匆离开,今日大家没了参孙依旧玩得很起劲,洛瑞却觉得乏善可陈。
反正也没人在意,干脆溜走好了。
洛瑞拿了瓶红酒带着,光明正大地走出门,下到雄虫居住的楼层,找对走廊,敲了敲门。
里面没人。
洛瑞自己拿钥匙开了进去,将门锁好。
室内点了香薰。
他来到床头坐下,看到旁边柜子上摆着一块胖星星形状的红色香薰,上面刻着骏逸的字体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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致我爱,半夜便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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洛瑞无声笑了。
他可不能算莱默尔的爱人,只能说这雄虫为了讨好他还挺懂事的。
窗户关着,没拉窗帘。
开窗会导致香薰气味流失,洛瑞就没有开,反正氧气也够用。他去到洗澡间,发现热水器已经烧好水,这些细节莱默尔做的真好,他心情不错,想要夸夸床伴。
脱掉军靴洗了个澡出来,浓浓的雾气让他有些晕晕沉沉,照镜子一看,可能水开的太热了,面色泛红,有些微醺。
刚洗好澡的身体感觉是松弛的。
他穿好浴袍躺上床,想着时间离半夜还早,开了红酒自己喝了一半,醉醺醺的感觉更强烈了,他想睡觉,在柜头放下杯子,最后一眼看见红色香薰烛烧到了那行字迹的上方。
洛瑞带着笑意,闭上了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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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都最高的巨钟走到十二点,指针分针和秒针完美地重叠在古老的数字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