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7章
莱默尔越过人群看向遥远的乐队,忽地也勾起笑容了,是个比康斯特真心实意得多的笑容。
“啊~”
“《拥抱疯狂》吧。”
康斯特听进耳中,差点没反应过来这句话的意思。
并非真的请他拥抱疯狂,那是首快曲,有“踩脚之王”的名声,是从美色兰传过来的舞曲,在亚萨卡很少有贵族舞会使用。
莱默尔解下西服,只留宽松的马甲和衬衫。
这首曲子的节奏变化非常迅猛,一般为了跟上快到离谱的节拍,雄方和雌方都有大量步伐变换,不脱外套必然要出丑。
康斯特不理解莱默尔为什么选这首曲子,更不理解对方看进他双目里时如见情人的温柔迷醉,出于礼仪,他没有换曲。
莱默尔笑得更张扬了,绚烂的童真就像挂在眼角,那种由感慨、执念、同情和虚伪构成的真情复合体,极少在人的脸上能见到,让康斯特无法读懂。
如果读懂,他就要感到恐惧了。
“感谢你的邀请。”莱默尔说,在心中补充后半句:邀请杀你表弟的仇人跳舞。
康斯特礼貌地点头:“我的荣幸。”
莱默尔刚搭住这个雌虫的肩,音乐响了。
“斯内克?你魔怔啦?”
老板挡住电视机。
斯内克深吸气平复他快爆炸的胸脯,眼内的血红色雾气慢慢退入眶里,他的嘴唇却还在不住地战栗。
“我走了。”
他丢下钱,拿走两个小白瓶,拨通电话往大街钻出门帘,“航班公司?我有特等功军章,办一张加急机票去首都,三个小时内就要飞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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莱默尔,你必须是我的,我的,我的。
求求你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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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卖魂灵的魔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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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圈内,两人交替移动的速度像在飞舞,莱默尔的皮鞋踏着地板,急促步点有如夏季雨滴坠落,疾风扬起浅色衣袂,旋转时深褐色的马尾以陀螺的弧度划过。
康斯特仅能勉强跟上他的节奏,莱默尔在一拍里可以跳完正常人两拍的内容,回过头重新扶上他的肩,幽深微亮的瞳眸还在深情地凝视。
看进这双特别的眼睛里,年近四十的康斯特心跳漏了一拍,也许与欲望无关,纯粹对这种出众的魅力感到喜爱。
莱默尔选这首曲自然是有原因的。
他在美色兰倾家荡产练习舞蹈礼仪时,就请教师专门教会他一首难度高的曲子。《拥抱疯狂》从作曲背景到曲调节奏都适合他的心境,所以莱默尔选了这首曲做专精,反反复复地练习。
当他完全掌握,其他较简单的交际舞也就触类旁通。
阿贝尔看得有点入神。
这名不久前冒犯过他的雄虫,在短短的时间内再次刷新他的印象。
他看得出莱默尔不是专门的舞者,但这支舞莱默尔真的跳得很棒,情感、技巧,揉为一体,旁观的自己站在一侧,好像直面着强烈的情愫之风扑面而来。
参孙什么时候得了一个这样的宝贝?
阿贝尔不记得送来首都的高级雄虫中有莱默尔这号人。
舞曲结束,康斯特放松握紧莱默尔的手,他手心里已经有一层汗潮。
莱默尔也从沉醉的世界里抽离了,带着些遗憾地朝这位帮他做了一场梦的舞伴笑笑,仰头一看,金色吊顶被白光照耀反射的光芒还挺刺眼,不是去年平平无奇的练舞室木质天花板。
鼓掌声中伴着两三声压抑的惊叹,参孙从后面上来,当众半揽住莱默尔的腰,仿似暧昧地低头凑近说:“你跳的真疯,漂亮极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