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
俑者定罪。
2002年,我被调到河南的B市,并升职为刑侦中队长。
你们可以想象一下,一个37岁,在警队做了15年低级警员,消磨殆尽了正义感,正慢慢步入中年期的男人,一下子获得了这样的机会,真的会感觉到人生的曙光。
同一年,我的妻子怀孕了——终于怀孕了,应该这样说。
也就是在那年五月,我接手了一起毛骨悚然的案子,现在想起来,还是会夜不能寝。
我想用正常的时间顺序来叙述这个故事。
也就是说,从它的源头讲,而不是从我知道的那一刻开始讲。
在座的有两位优秀的作家,我陈铭就班门弄斧一下吧。
河南B市有六个区,其中的五个区县都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做了开发,把那些乡间小路,农村瓦房改成了条条大道,有标准公寓楼和各种设施。
唯有长生区,在2002年才轮到开发,案子发生的地点,正是长生区开发的第一片现代居民区。
那个小区的名字我到现在还记得很清楚。
我想我死也不会忘记,叫菁菁花苑,里面一共有56个单元楼。
南靠车来人往的联华超市,北靠一条河,叫做建军港河,河的对岸是还没有开发的区域,正对着有好几座平房。
2002年3月12日,李光一家作为菁菁花苑的第一批业主。
拿着政府的拆迁补贴住进了22号楼的五楼,这套公寓的北屋窗户正好对着建军港河。
是一间单人卧室,他们一家人把这间风景颇好的单人卧室分给了六岁的李毅人。
原本,我想这孩子应该是很高兴的——终于有了一个自己的小天地,但李毅人却很为此苦恼。
他是一个胆小的孩子,比一般的同龄人还要敏感得多,甚至连照个镜子都会被吓哭,晚上就寝什么的更是离不开父母。
可能是想要锻炼他这方面的缺陷吧,李光和妻子江婷决定让他睡在自己的房间,独自一人。
他抗议,却终究拗不过成年人的决定。
嗯好吧,是,乔姗女士说的对,我确实不是一个好的讲述者。
太慢了,对不对没有重点。
那我就开始直接切入主题了。
这个孩子称窗外的河里有水怪,是那一年的5月5日,也是案发的前一天。
那一天,江婷从工作的化肥厂上夜班回到家,正好是凌晨四点。
她进家门后,第一个动作就是打开客厅的灯,然后就看见儿子不在自己的房间里,而是缩在客厅靠冰箱的角落里,瑟瑟发着抖。
灯被打开后,看到母亲,便一下子哭了出来。
怎么了江婷也被吓坏了,连忙把他拥到怀里。
李毅人告诉她,那条河里有水怪。
你在说什么水怪或许她一开始觉得有些搞笑,但看着儿子铁青的脸,马上也笑不出来了。
他告诉她,是一只很大的水怪,有很长很长的脖子,背上有一大块鳞。
刚刚它把头伸上来,敲击窗户,要进来吃掉他。
不可能,你肯定看错了。江婷斩钉截铁地说,并用唯物主义开导他,说世界上是没有怪物的。
李毅人不说话了,一副委屈的表情,不断地喃喃道:确实有的,确实有的......然后就被妈妈赶回了房间。
他嚎叫着,叫着他的爸爸,并央求妈妈不要把他关回去,一直到早上上学,他都没有睡着。
白天,班主任老师给江婷打电话,说李毅人在学校组织看电影的时候捣乱——
具体怎么捣乱她不安地问。
老师回答说,这个孩子一直在发出可怖的尖叫声,严重影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