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
踮起脚尖吻我时,廉价唇膏的味混着血锈气,在我舌尖酿成醉人的毒酒。现在想来,那夜的月光早把结局写在了塑胶跑道龟裂的纹路里,只是我们谁都没低头细看。
我们在一起后,她确实没有嫌弃过我穷,也没有让我给她买过什么贵重的东西。直到上个月她抱着我说赵总夸我项目做得好,要奖励我去巴黎,我才发现她口中的赵总就是当年让她在雨夜痛哭的初恋。她说话时睫毛在眼下投出不安的阴翳,指尖无意识摩挲着新做的美甲——镶着施华洛世奇水晶的月牙白。此刻巴黎的星光都碎在她肩头的丝巾里,而那上面绽放的,分明是赵峰衬衫同款的龙涎香。这香气我在她加班归来的外套上嗅到过三次,第一次是柑橘前调,第二次是雪松中调,今夜终于等来了最后的檀木尾调。
甚至在我生日那天,她还亲手给我织了一条围巾。粗针脚里缠着几根她的长发,在路灯下泛着温柔的栗色。她织围巾时总爱咬下唇,鼻尖沁出的汗珠落在灰扑扑的毛线里,像流星坠入旧毛衣拆成的银河。
那是我第一次收到女生送的礼物,虽然不贵重,但是我却很开心。针织缝隙里漏进十二月的寒风,却比不过她呵在我耳边的暖气痒。现在这条围巾正躺在后备箱的纸箱里,与去年她生日我送的永生花并列,玫瑰花瓣上凝着人造的露珠,像极了爱情保质期上的防腐剂。
因为我知道,她是真心待我好的。至少在某个蝉鸣撕扯的午后,她真的把冰镇酸梅汤的最后一颗冰块留给我;在台风天蹚着积水给我送退烧药,帆布鞋里泡发的脚趾冻得发紫;在出租屋漏雨的墙角,我们用体温烘干彼此衬衫时,她眼里的水光比窗外银河更亮。
我们毕业后,就同居在了一起,我白天上班,晚上兼职,只为了多赚点钱,早点娶她回家。电动车把手上的结霜常混着泡面调料包的气味,保温箱里别人的宵夜在寒风中渐冷,我怀里揣着的红豆饼却始终滚烫。有次被醉汉吐脏了衬衫,她蹲在公共洗手池边搓洗到凌晨,洗衣粉泡沫沾在睫毛上,笑着说这是我们的圣诞初雪。
而她则进了一家大公司,做了赵峰的助理。面试那天她借了我的西装外套,袖口磨损处被我缝了朵暗纹的云。现在想来,那朵云早该被镶钻的袖扣取代,就像她逐渐学会的玛奇朵眼妆,层层叠叠遮住了当年清澈的瞳色。
赵峰是她的上司,长得高大帅气,家里也很有钱,据说还是某个集团的太子爷。第一次见他是在公司年会,定制西装的腰线比我量体剪裁的还妥帖,腕表秒针划出的弧光刺痛我的视网膜。他举着香槟杯朝我们走来时,苏晴突然松开了原本挽着我的手,这个动作比后来所有证据都更早地宣判了死刑。
苏晴刚去公司的时候,我就有些担心。她总把赵总说挂在嘴边,从PPT美化技巧到红酒醒酒时间,那些陌生的知识像藤蔓般爬满我们对话的缝隙。有次她纠正我用餐刀的角度,不锈钢反射的冷光里,我看见自己裂成两半的倒影。
我担心苏晴会动心,毕竟她以前就说过,她喜欢高大帅气的男人。说这话时我们正挤在城中村的天台看跨年烟花,她裹着我的旧羽绒服,鼻尖冻得通红,眼里映着炸裂的彩光。如今她站在赵峰私人游艇的甲板上看维港夜景时,是否还会想起那件掉毛的羽绒服
只是她当时向我保证,她只爱我一个人,不会多看别的男人一眼。那个誓言被我们刻在合欢树的树皮上,第二年树就被物业砍了,创口处流出的汁液像极了干涸的血泪。现在她用着赵峰送的纪梵希口红,正红色号完美覆盖了当年咬唇妆的稚气。
我也就没再多说什么,只是让她自己小心一些。说这话时我正在帮她修断裂的高跟鞋跟,502胶水粘住指尖的瞬间,她突然说新买的Jimmy
Choo更合脚。工具箱里生锈的榔头沉默着,再敲不响记忆里的笃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