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
朗读
暂停
+书签

视觉:
关灯
护眼
字体:
声音:
男声
女声
金风
玉露
学生
大叔
司仪
学者
素人
女主播
评书
语速:
1x
2x
3x
4x
5x

上一章 书架管理 下一页
第14章
    “筝筝,我们先进去,一会儿你给我拍照行吗?”齐明珠说:“我不放心阮青舟,他拍照技术太烂了。”

    她用手肘碰了下简筝,“走吧。”

    演讲的人有专门的位置,简筝坐在了最后,他太久没有接触过这么多人了,礼堂里杂乱吵闹,开了中央空调,混着一股说不清的味道,简筝觉得恶心,忍了又忍,最后选择从座椅上起身,站在了最角落里。

    他还是没有看到沈诩。

    齐明珠是第一个上台的,简筝忘记了拍照,他只发呆,瘦削的脸看上去很破败,瞳孔里是头顶耀眼的灯光。

    “简筝。”

    不知道谁在叫他,“你怎么在这里?不坐吗?”

    简筝木偶似的,“不了。”

    “嘿,你怎么了?跟方千帆旧情复燃还不高兴?”

    这话像刺刀,扎得简筝鲜血淋漓,他面色苍白地盯着出现在他身边的人,嘶哑道:“我跟他就没开始过,哪门子的旧情复燃?胡说八道不怕遭报应啊?”

    孙朔没想到简筝这样怼他,他们都是从学生时代起认识的朋友了,简筝对方千帆那点心思大家都知道,即使婚后,也不是没开过玩笑,怎么现在跟变了个人一样。

    “那你不是……啊,你真要跟沈诩复婚?你来真的?”

    简筝闭着眼喘气,鼻尖闻到一股花香味,恶心感几乎达到了顶峰,怎么都这样问他?他做的真的不够明显吗?

    “你捧着花,离我远一点。”简筝咬着牙说。

    “哎,算了。”那人说:“大家都是朋友,沈诩跟咱们又不是一道的,分开就分开了,以前也没见你为他这样过。”

    “滚开。”

    “啧,你别朝我撒气,方千帆什么时候上台演讲,这小子离婚了也这么多人追,还叫我送花,哎哟这些小妹妹真是。”说起话来没完没了,吵得简筝耳朵都疼,“不过这演讲照理来说沈诩也应该参加,他是他那届最优秀的毕业生呢,差点就出国了。”

    台上的齐明珠光芒四射,脸蛋也漂亮,简筝却完全听不清她在讲什么,只觉着胸口闷痛,“你说什么?出什么国?”

    “他毕业收到A国的offer了啊,但他放弃了。”

    “什么……时候?”

    “哎哟都说是毕业了,就方千帆结婚那年。”

    方千帆结婚那一年,他洁癖发作最严重,也是在那一年,沈诩陪着他一天又一天。

    简筝还是去厕所吐了,胃里呕得一干二净,胃酸把他的喉管都要腐蚀掉,浑身都仿佛被什么碾压过,额角的汗弄湿了他的头发,青筋凸起,他难以忍受甚至疯狂地用水冲刷自己的手。

    脖子很痒,从镜子里能看见起了一片红疹,他用手使劲来回挠,密密麻麻的疹子让他难以遏制地焦躁。

    “洗不掉,洗不掉。”

    为什么这个时候会过敏,他明明已经离孙朔的花很远了,为什么还会这样。

    他眼前开始出现幻影,耳朵也耳鸣,他过敏严重的时候会流鼻血,袖管已经被惹脏,幸好是防水的面料,可是血迹却怎么都冲不掉。

    烦死了烦死了烦死了。

    为什么洗不掉。

    越洗越脏。

    身子变得越来越沉,总觉得有什么不干净的东西从地下钻出来死死拽着他的脚。

    别碰我。

    “简筝,简筝!”

    “别碰我!”

    方千帆雪白的衬衫袖口被他抹上了血迹,简筝不断后退,后腰撞到了洗手池,疼得他抽气,“方千帆,你别碰我。”

    方千帆眼看着简筝蹲在潮湿的瓷砖上,脖颈连着耳侧一片猩红,状态可怖,“我送你去医院,叫救护车也可以,你脖子怎么了?”

上一章 书架管理 下一页

首页 >陌生关系简介 >陌生关系目录 > 第14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