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章 行赏须及时
爹娘的坟。”
“你不打算回村了?”
“俺家是逃荒到柳湖的独姓,没田没地,世道也乱了,回去没甚前途。俺想明白了,以后就追随副千户,搏一个前程!”
“好!”
“陈大眼,你小子当日在庄内有胆收老子的刀,今日杀敌咋落到了后面?”
“俺,俺腿肚子抽筋。”
“哈哈,想要重赏,下次可别再抽筋了。”
“副千户放心,俺下次肯定不抽了!”
绝大部分的庄户终身不出村社周边十里,一辈子见过最大的“官”,就是县里下来收税派役的小吏。
这些人个个如狼似虎,对庄户人家恨不得敲骨吸髓,哪里会像石千户这样,能记住他们的姓名和家世,还能亲切拉家常?
由是,仅仅过了几天,庄丁们再看石山的眼神,便多了一份敬畏和亲切。
收买人心这事,自然是越多越好。
破敌有功的“老兵”吃肉得赏赐,刚刚弃暗投明的“新兵”也能喝汤啃骨头。
这些人的家小都在站内,一直扣着既无必要也容易引发变故。
石山当场挑出吴六斤、曾兴等复仇积极分子为骨干,命他们各自挑选不等的站户作为自己的“同队”,登记后,就可以领到五升粮米与家人团聚。
只待明日攻下房村站,他们也可以过上打了胜仗就能吃肉领赏的“好日子”。
当然,外松内紧,该做的防范还是必须做。
宵禁、明暗哨部署、全区巡逻等措施一样都不能少。
若有违禁,该杀的人,也一点不能手软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