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章 突来的上诉(三、赶鸭子上架)
口音,也不是一件奇怪的事情。
“我从云南的山旮咔里面来的,这边打工比较挣钱,我跟到我家来幺儿在这边。”阿姨说道。
超一线城市的吸引力之一,就是它的经济发展水平,年轻人都喜欢到那些经济发达的城市去闯荡。
对于王濛自己来说,王濛同样算是一个“沪漂”,从小生长在四川东部的一个四线城市,说的也是西南官话,高考到上海市读书之后,也才是第一次离开那个自己熟悉的小城,大学研究生毕业之后,顺利地考上了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助理岗位,独身一人在上海市工作了也快五年之久,去年才刚刚入额选聘为五级法官。
虽然和阿姨不是来自同一个地方,但是突然听到久违的西南官话,王濛一下就没有了那种紧张的感觉。
“那你们是在这边上班吗?”王濛注意到阿姨穿着超市售货员的制服。
“是的,我在超市头上班。我娃儿也在这边打工。”说到自己的小孩,阿姨情绪就开始透露出些许伤心。
“这个娃儿真的是太不争气了,不晓得他去哪里借的钱,然后又把钱拿去赌去咯,最后钱全部没得咯,现在借钱的那些人,他们找我打官司,还告我,要我还钱给到他们。”三言两语,阿姨情绪就已经快要支持不住了,眼睛里开始闪出泪光。
王濛仔细地听着,“意思是您儿子借了钱,然后借钱的人现在要您帮您儿子还钱是吗?”
“是啊,我啥子都不晓得,然后他们就找我打官司了。”阿姨委屈地说道。
“那您知道他们是谁、找您还多少钱吗?”
“我也不晓得嘛,那天那个法院打电话给我说,别人在和我打官司,要送判决书给我,说喊我来这找法院。”说罢,阿姨从布口袋里拿出了刚才那份判决书。
王濛接过判决书,判决书是上海市虹山区人民法院作出的,原告起诉人写着某某信息商务公司的名字,看样子应当是一家小贷公司,被告是一个名叫“李秀娥”的女人。
王濛仔细地着判决书,判决书上写,李秀娥作为借款人和小贷公司签订了借款协议,借款额度是20万元,借款期限是一年,借款协议上有李秀娥的签字,并且还附有李秀娥的身份证复印件,本金算上利息一共是22万元。上诉法院是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。
王濛向阿姨询问了名字和身份证号,确认李秀娥就是眼前这位阿姨。
“阿姨,我看这个判决上说,您是借了20万块钱的呢?”王濛疑惑地问道。
“我没有借过钱啊!”阿姨委屈又略带激动地说道。“我借楞个多钱去做啥子嘛?”
“但是从判决书来看,你是和这个小贷公司签过借款协议的哦?”王濛问道。
“我不晓得啥子协议,我也从来没有签过啥子字,我字都认不到我咋个会去签那个字嘛!而且我借楞个多钱去做啥子嘛?”
“那阿姨您再回忆一下,您到底有没有借过钱,有没有签过这个协议?”
“我确实没有。”阿姨说。
“那这个钱您收到没有呢?钱去哪儿了呢?”王濛疑惑地问道。
“我也不晓得哇,我从来都没收到过钱,我娃儿之前拿我的身份证去用过,说是办啥子事情。”阿姨说道。
“那您说您儿子赌是怎么一回事?”王濛又问。
“你莫说了……”说到这儿,阿姨的眼里已经噙满了泪水。
“我都不晓得这个娃儿在哪里学到的这些,以前只是听他说是啥子足球……搞体育的啥子东西,我们又不是很懂,就说是很赚钱,前头有的时候每个月都还会给我和他老汉(父亲)打些钱,说是赚到的,我们问他赚到好多钱,他说多的时候有几万的。”阿姨慢慢地说着,王濛非常仔细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