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章 突来的上诉(三、赶鸭子上架)
听着。
“然后到后头,他就开始向我们要钱,说勒个东西亏了钱,我们问亏了好多,他不说,后来听镇头的人说他在到处借钱,还是十几万十几万地借。后头我们镇头的人给我们说,他是拿钱去赌博,去赌球。”阿姨说到这已经声泪俱下,用手背擦拭了一下泪水。
王濛抽出一张随身携带的纸巾递给了阿姨。
“我们就问他,他就不给我们说,我们喊他不要去赌,他就骂我和他老汉啥子都不懂,你看我这手机,是他给我买的,也是他敲烂(摔坏)的。”王濛看到了阿姨放在桌上屏幕裂了一角的手机。
“那您儿子现在是在这边吗?”王濛好奇地问道。
“是的嘛,他后面说要出去赚钱,说要来上海,说这儿赚钱快。”阿姨说。
“那您怎么来这边了呢?”王濛问。
“我也不想来嘛。我是听到我们镇头的人说,他是来这边躲债,然后在这边又借了别个的钱,说总共欠了40多万,他就在这边给别人做啥子活路(干活)。”阿姨无奈地说,“然后我就问到我们镇头上的人,他们说他在这边的一个啥子酒吧里头上班,还说这种地方都是搞违法的人才会去做的活路,后面我就请别个帮我买了火车票找过来了,坐了20多个小时的火车。”
“那您到这边多久了呢,您住哪呢?”王濛问。
“我过来差不多一个多月了,这边我们有个老乡,她在超市里头上班,包吃包住,她介绍我在这个超市上班的。”阿姨说。
“那您去找过或者问过您儿子没有呢?会不会是他拿您的身份证去办过贷款这些?”王濛问道。
“这个我也不晓得啊。我去他上班的地方找过,但别人说他早没得在那儿上班了,现在我打电话也打不通他的了。”阿姨带着哭腔说道。
“哦,阿姨,那我大概了解了。阿姨您之前收到过虹山区法院的开庭通知吗?”王濛问道。
“什么是开庭通知?”阿姨疑惑地问。
“就是你去到过法院打官司没有?”王濛耐心地解释道。
“没有没有,我都才来到这边,以前也从来没有去过啥子法院。”阿姨连连说道。“我就只收到过一条短信,说是让我领啥子判决,后面我请我们超市里头的小伙子帮我弄得。他给我说如果有问题要到这儿来问。”
王濛细细翻阅了一下阿姨手机上的短信,短信里确实记载了送达链接和一中院的地址。
可能能是阿姨遭遇让人动容,也可能是听着亲切的方言的缘故,王濛对阿姨不禁心生同情。
但王濛又略有沉思。
虽然阿姨说并没有收到传票,但是法院进行了公告送达的话也并不会存在程序上的违法性,法院还是可以在被告没有收到传票的情况下开庭的。并且即使被告没有去开庭,同样也不影响法院的正常开庭,法院无非就按照被告缺席进行判决就好了,并且现在一审法院在送达判决时采用的是电子送达的方式,阿姨还是能够正常查收到短信的,因此在判决的送达上也没有什么瑕疵。
并且从判决本身来看,一审法院做出的判决本身也是在合法范围内作出的,借款协议、转账记录、银行卡认证信息、逾期通知等等,都已经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,因此从证据审查的角度来看,一审法院的判决也并不能说有错误。
按照阿姨的说法,如果阿姨确实对这个事情不知情的话,那这笔钱是谁借下来的、是怎么借下来的、款项又支付到了哪里,这些都是疑问。并且阿姨从来没有去参加过庭审,对这些应当在法庭上陈述清楚的事实,阿姨现在也已经失去了为自己抗辩的机会了。
最为困难的是,法院在审案子的时候,看的并不是谁能把故事讲更得好,而是看谁的证据更充足,对于阿姨这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