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
红烧蹄髈油光发亮,翡翠虾仁晶莹剔透,杏仁酪甜香扑鼻——都是济善堂里做梦也闻不到的滋味。
可刚咽下第一口,胃里就翻江倒海。
我冲出去趴在栏杆上呕吐,胆汁混着血丝落在楼下乞丐的破碗里。
他抬头看我,浑浊的眼球倒映着我华美的衣裙。
姑娘,他咧开缺牙的嘴,钱不干净吧
我擦着嘴冷笑:这世上有干净的钱吗
话一出口就后悔了,这辩解太像当年的管事嬷嬷,她总说济善堂的米谁家不是这么来的。
回到雅间,我逼着自己继续吃。
蟹黄汤包咬破的瞬间,汁水迸出来,像极了刀刃捅进血肉的触感。
真奇怪。
明明饿得发疯,明明这些吃食用命换来的——
可为什么,咽下去的每一口都像在吞刀子
——
到第三单时,我终于学会了不吐。
到第五单,我能在杀人后慢条斯理地擦净手指,再去酒楼点一盅冰糖燕窝。
到第十单,我发现原来人血和胭脂是同一种红——抹在唇上都很衬肤色。
你看,习惯多可怕。
它让你忘记自己吃过多少苦,也忘记自己造过多少孽。
只有手臂上的齿痕还在疼。
每次任务结束,我都咬着那里直到满嘴血腥。
疼才能记住。
记住我是谁。
记住我本该是谁。
再后来,我已经能面不改色地擦净刀上的血。
我学会了用目标的血在山茶花上描金。
我开始研究怎样让咽喉的切口更漂亮,喷溅的血不会弄脏新做的衣裳。
原来杀人也是门手艺,讲究快、准、狠,讲究心无旁骛。
——
我站在皇城司的案卷室,指尖拂过那卷落满尘灰的文书。
永和十二年冬,济善堂失火,三十七名孤儿葬身火海。
纸页已经泛黄,墨迹却仍刺目。
我的目光停在名单上——乙未二字被朱砂狠狠划去,旁边批注:已确认死亡。
我忽然想笑。
他们以为我死了。
也对,谁会去查一群孤儿的死活谁会记得那场火烧得太快、太巧,偏偏在庚午被带走的第二夜
案卷角落还粘着一片焦黑的纸屑,隐约能辨出彻查二字,却被人生生撕去。
原来这场火,从一开始就不需要真相。
因为没人在乎。
我合上册子,灰尘簌簌落下。
我该在乎吗
一个靠杀人讨生活的恶鬼,一个连名字都浸满血的杀手,难道还要为十五年前的冤魂讨公道
窗外忽然飘进一片雪,落在案卷的乙未二字上,很快融成水渍,像滴迟来的泪。
我伸手一抹,字迹便晕开了,模糊得再也看不清。
也好。
乙未早就死在那个雪夜了。
活下来的,只能是晚山茶。
——
永和二十五年,大寒。
那一夜,我杀的是个富商,据说贪了赈灾的银子。
得手后我被皇城司指挥使堵在城墙上。
你已无路可退。他的剑尖抵住我喉间,束手就擒。
我笑了,慢慢摘下蒙面黑纱。
月光下,这张脸艳丽如刀,眼角泪痣在火光中盈盈欲坠。
不,燕指挥使。我轻声道,我还有一条路。
我向前一步,剑锋刺破皮肤,血珠顺着脖颈滑下。
只是这条路能不能走得通……我望进他的眼睛,笑得肆意,就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