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
不识字,哪怕认得自己,也只能被人写在看不见的角落。
识字不是规矩,是出路。
规矩护不了我,出路能。
把家里养的兔子卖了,十几斤的肉,换了一块多钱。
我捏着那点钱,抱着留留,去了村小学。
门外贴着停课通知,教室窗户上蒙着塑料布。
我没敢进去。
我一连几天站在小学门口,张老师终于忍不住问:你找谁
我说:我来学认字。
她看了我一眼,笑的温柔:你来得晚。
说完,把门打开了点缝。
我在张老师家学识字的消息很快在村里传开了。不少人背地里议论。
不好好叫过日子,学什么字
读了书就能变金子吗别把孩子带坏了。
我看是心思活络了,想飞出去了吧有些以前还算和气的孃孃看我的眼神都变了,带着点探究,更多是幸灾乐祸的看戏模样。
可我顾不上这些,耳朵里只回响着建平的话,婆婆的嘲讽。
从那天起,我每天下地干完活,就去她家借课本,坐在灶前的矮凳上一笔一画描字。
手里的铅笔笨拙得像根木棍,简单的横竖撇捺,写出来总是歪歪扭扭。
天地人我……有时一个字,我学了半天,刚觉得记住了,下次提笔却又忘了。那种感觉像被人兜头泼了一盆冷水,又沮丧又灰心。
有好几次,真想把书本一扔,回炕上躺着算了。
可一闭眼,就想起婆婆的嘲讽,想起建平看我的眼神,想起留留那双等着我的亮晶晶的眼睛。
牙一咬,又拿起笔,继续描那些像小虫子一样的符号。
我把我写得最大。
写歪了就擦掉再写,写错了就抄十遍。
留留趴在我腿边,咿咿呀呀学我比划。
她还小,认不得字。
这是通往更远地方的钥匙,是我不再被人打发回家的路。
有一天晚上我借完书去还,张老师接过书没说话,只转身从锅边拿了块热米糕出来,递给我:你慢点走,别把孩子冻着。
她没说学得怎么样,也没说你别费劲。
她知道我不是玩一阵的。
我是个文盲,这三个字曾被婆婆当成刀子往我身上扎。
现在我把这刀子磨了,拿回来削拴着我的绳。
我有手有脚,我能学字,也能干活。
我要把这个孩子带出去,不是靠嫁人,不是靠求人,是靠字,靠学问,靠我自己。
有一晚,我正描人字,留留扑在我背后,小手指着我写的字,大声喊了句:
人!
我愣住了,手还攥着笔,眼泪却啪地一声落下来。
她是人。
是个有名字、有来路、有未来的人。
她不是留不住的命,是会走出这小地方的孩子。
留留长得快,性子开朗,像个小太阳。
有一年徐建平回来了,难得地带她坐公交去了趟市里。
她回来时扑在我怀里,睁着眼睛说:姆妈,以后我带你去城里!你也去看看!
农忙的时候,她硬要帮忙,扛不动爬犁,就戴着草帽在院里撒稻谷。
没一会儿,我就听她在院子那头喊我:姆妈,看!
我过去一看,地上一圈一圈,歪歪扭扭地,推成一个留字。
她指着那个字,大声说:这是我!
我笑了,笑得眼睛发涩。
是的,这是她。
她的名字,会写在纸上。
也会写在更大的地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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